8月23日,记者从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属于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的法定义务。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按照不同情节,可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娜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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