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宁9月30日电 (记者张莉萍)提高贷款最高限额、提高租房提取金额上限、扩大购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增加购房提取频次、扩大加装(更新)电梯改造提取范围……
为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着力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多子女家庭住房问题,有效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最新惠民政策,切实助力缴存职工圆“安居梦”。
购房提取方面:缴存职工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由原来的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调整为可提取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更好发挥公积金家庭代际间的互助作用。同时,将购房提取频次由原来的“以购房合同、购房协议、《不动产权证》等生效日期为准,三年内提取一次。”调整为“三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在原有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即双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9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同时,为满足多子女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缴存职工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在原有最高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20万元,即双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80万元的基础上提高至100万元;单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多子女家庭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的,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金额上限在每年14400元的基础上增加2400元,即每户每年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16800元。对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租赁商品房的,二孩缴存职工家庭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户每年21600元,三孩及三孩以上缴存职工家庭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户每年26400元。同时,丰富了提取方式,职工可根据个人意愿和账户余额按月、按季度或一次性提取,更好满足缴存职工租赁住房实际需求。
支持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扩大加装电梯公积金提取范围并新增改造电梯公积金提取业务。在原有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的基础上,增加了电梯更新改造提取政策,并扩大提取范围,加装电梯或电梯更新改造,可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余额不足的,还可提取双方父母或子女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上一篇: | 川青铁路尖扎黄河特大桥开始跨越黄河 |
下一篇: | 青海首张农业碳票正式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