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扎实推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实,切实采取4项举措,努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健全完善机制,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加强。我省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并进入董事会,把党的领导有机融入国有企业治理各环节,目前,省属国有企业均100%实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加强制度化、经常化分析研判,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优配强企业“一把手”,调整配备企业副职,探索开展市场化选聘省属企业副职工作,省属企业领导班子结构不断优化。
推进党建入章,公司治理结构趋于优化。指导全省706家国有企业修订完善公司章程,把党组织职责权限、机构设置等具体规定和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强化各级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职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成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
完善议事规则,引领发展能力持续提升。制定印发相关规定,明晰党组织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责范围,规范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要求和程序,督促指导全省国有企业普遍建立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的要求。
推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的组织体系更加严密。省国资委指导各级企业及时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优化调整设立793个企业基层党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车间班组均建立了党组织;持续推动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30项重点任务并开展相关活动,示范引领推动全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作者:何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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